在這本書的一開頭,de Certeau寫下這樣的開卷語:
獻給一般人。
獻給行走於無數街道上的尋常英雄,無所不在的角色。在我的敘事的開端,藉著召喚這個提供我敘事開展與必要性之從未出現的人物,我探究一個慾望,這個慾望所無法企及的對象,恰好是這個從未出現的人物所代表的。當我們把過去通常是為了贊頌神明或偉大的謬思而獻祭的作品奉獻給一般人時,我們祈求這個聲音幾乎和歷史潮流的聲音沒有兩樣的神諭,所允諾與授權我們訴說的是什麼呢?
這個「一般人」指的到底是怎樣的人?「一般人」是這本書敘事開展所必要的人物,在任何時代裡他都先於任何文本而存在,並且不期望再現其自身。不管是每個人(everyman)或是沒有人(nobody),他們永遠是他者(other),沒有屬於自己的名字、責任歸屬、財產。
因此我們必須詢問類似這樣的問題:「歷史是誰在講的話?」,或者「歷史讓誰講話?」顯而易見,在人類所有關聯於歷史紀錄的任何文本中,通常是一段段管理者的歷史。不同管理者的興起與轉換過程,就是歷史得以產生與變遷的力量。但是,與管理者生活於同一個歷史背景中的一般人,幾乎被隱沒於管理者的歷史之中。de Certeau認為,精神分析理論創始人Freud在其作品中處理「一般人」的方式是,將「一般人」當成分析文明和宗教的起點與主體,並把「一般人」和Freud自己的理論結合,成了擁有共同命運的大眾。這些人的共同命運就是,愚笨的、失意的、被迫勞動的,並且是奸詐法則的主體,朝向煩惱死亡的憂慮。所以「一般人」仍然扮演著類似神的角色,就像從前的神一般,供應Freud論述所需的工具。Freud的學說同時存在著差異性與普遍性,差異性指的是他關於啟蒙的論述,不同於一般的論述;普遍性指的是Freud的啟蒙論述,目的是表現於解釋一般論述這件事。
透過質問與假設的工具,de Certeau指出未來研究之路。他認為我們不是要儘可能地去談論難以捉摸的主體性,而是以不再將日常生活的實踐、做事情的方法等等,視為社會行動中隱密不為人知的背景為前提,以理論性的質疑、方法與觀點,努力地看穿這個曖昧無名之處。他認為個人是在一種不一致、矛盾的關係裡,進行任何與行動有關的決定。因此,他將個人視為是處在日常生活中的游擊者,強調以小博大、以靜制動的潛在力量。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藉由數不清的方式侵占他人的財產,發明他們自己。因此這本書主要的用意就是在說清楚各種運作組合的體系,而這些體系也構成了文化。他認為文化的產生來自於,當科學的成果不再是神學的,組成了一個整體(系統語言)和殘餘(remainder 在製作過的語言之外)時,這些殘餘就演變成為文化,且這樣的分裂也組成了現代性。他還區分了專家(Expert)和哲學家(Philosopher)的異同,兩者的共同點是他們都在協調社會和知識;差異點則是專家將自身的能力變化為社會性權威,哲學家則是將普通問題變成技術領域的懷疑法則。專家透過將能力轉變為權威的方式,轉化自己的能力到其他領域。因此,權威與能力呈現一種相互消長的狀況。當言說跟著權威一起宣稱時,它不再只是知識上的功能,更是一個社會經濟秩序的功能。
de Certeau將空間分為place和space,兩者概念相連但彼此是相對性的。他認為space是暫時性的權力空間,是戰略(tactic)所爭取的,類似突擊隊般的行動,沒有界限明示任何它∕我之間的完整區隔。意即空間的差異在於主體的行動、權力的行使、在日常的實行,而不是在空間本質裡。
「消費是一種『二度生產』,針對既有的文化商品,以及支配性經濟秩序的產物,消費者以其獨特的使用方式,改造、挪用,因而抵抗了商品的既有用途與意義。文化領域是個持續衝突的所在。讀者的閱讀行動,消費者的積極消費,對抗了書寫者的意圖和制度性的聲音」(註一)。他認為人們使用或消費的特色是:
1.行得通(making do)的方式多到數不清,就像狐狸般狡猾。工作與休閒的界線不再明確劃分,並且彼此補強與再現。但是根據兩者所區分的行為仍是必須的,它們與行動的形式(modalities of action)、實踐的慣例(formalities of practices)相關連。工作與休閒的界線與邊境隨時被監視著,例如不同的時間、地點與行動的方式等。文化技術透過事件(充滿驚奇的小說虛構)、資訊(真實的小說)、宣傳(推銷與助長)這些東西來偽裝經濟的再生產,並在工作場合散佈出去。文化的產品提供一個理性操作的擴張區域,使工作可以透過分析(如切割工作)、組織(做成表格)、總計(概化)等方式管理。
2.行得通依靠環境所能提供的可能性,但是它們是不遵守法則的戰略,也不被該法則所定義與認同。行得通的方式與當下所處的環境息息相關,但是它們具有一種能動性,使得操作的樣式多元化,也突顯了空間的角色。它們不像聖經的戰略那樣,要求符合理論模型的地方化。當戰略被使用或發生,它可以生產、組合、利用空間,或是戰術單純地使用、操作既定的空間。操作的方式就像產品的使用說明書,透過層層的差異和不同種類的功能,建立起一個劇本,例如居住在巴黎的一個北非人,建構起一個低收入戶的方式,以潛入強加於他身上的體系。因此不是逃離這個強加於他身上的體系,而是在它的法則中建立起一個有創造力的東西。這是一個非預期性的後果。最後,使用的模式則經由文化的薪傳而擴張、增加。
3.使用者以自己獨有的方式使用文化產品,因此當人們在「做動作」時,要詢問的是他們心中所思所想,以及將用這個產品做什麼。使用者的各種使用方式,是用以表達他們自己的操作方式。我們所面對的不再是一個經過理性計算後的結果,而是一個個透過使用者實踐後的各種語調。
4.消費的特性:消費者有許許多多變化萬千的形式,也會和環境混雜。而消費不是在產品中現身,而是在使用的過程中出現,它可經由它的花招、挪用、隱密的性質、充滿行動力、不可見等特徵被指認出來。例如小孩子在作業簿上亂塗鴉,即使因此而受到懲罰,他們仍然認為自己以一個作者的方式,在作業簿上建立了一個屬於他的空間,間接宣示了他存在的事實。透過消費可引起社會的倒轉,如被西班牙殖民的印地安土著,在消費過程中保持了他們的不同。
5.使用必須在其特定的脈絡中才能被理解。語言的使用必須在其使用的情境下才能被理解,Gilbert Ryle借用Saussure區分langue(a system)和parole(an act)的概念,比較先前的資本累積(物質儲存)和之後操作的可能性(交易和使用)。因此單字和句子只能在使用脈絡中的才能決定其意義。
6.日常生活實踐的範圍多環繞在語言的使用:把話說出來。語言使用的脈絡說明語言實踐的特色及其影響。而發音有幾個前提:(1)理解,對語言體系的理解,只有透過言談行動才有可能,亦即語言只有存在於說的動作之中才是真實的存在。(2)挪用,經由使用它的講話者挪用之。(3)被記入的關係:必須有一個說話者和一個有關係的契約制度。(4)處在某個時間點,經由「我」的行動,建立起當下。
注一:引自王志弘(2001)消費文化論。台北: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文化研究課堂講義。P.90
注二:書籍資料
de Certeau, Michel(1984)The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 Berkeley, 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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